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放开放活科技机构和科技人员开展技术开发与承包的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快实施科教兴州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依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放开放活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的办法
1、建立政事分离、责权明确、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全州科研、技术推广单位都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转变职能,明确职权,与行政工作分开,成为独立的事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管理。
科研、技术推广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以课题组、专业组或自愿结合等多种形式,调整结构、优化人员,一次性改革为独立的事业法人。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进行内部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试验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合作和经营活动,自主推销科技产品,转化科技成果。
2、推行以全员聘任制为主体的人事管理制度。全州各级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实行所长(站长、主任、经理)负责制和全员聘任制。所长(站长、主任、经理)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州县单位由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政府聘任,乡镇单位由主管部门推荐乡镇政府直接聘任,副职由正职提名,聘任程序同正职。下设的科、站、场、组、室都要按岗定人,明确职责,公平竞争,择优上岗,层层聘任,以多种形式组阁人员,优化结构,提高效率。
3、在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承担科研项目上,引入竞争机制,大胆重用优秀人才,激励科技人员积极从事开发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适用技术推广工作。
4、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都要建立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制度,自主决定内部分配,把分配同工作业绩和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挂勾,不搞平均主义。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通过转化知识、技术和成果先富起来。
5、改革州级科研单位的经费管理制度。取消人头费和事业费,把人头费、事业费合并,按科技项目经费下达拨付。不削减财政包干经费数额,不改变财政拨款渠道,只改变财政拨款方式,同时要逐年加大财政对科技项目的投资力度,不冲抵政策性增资。从2001年开始,每年把五分之一的人头费、事业费改为科技项目经费,2005年全部改为科技项目经费。科研单位要按照改革后的科技项目经费拨款制度,积极申报科技项目,签订科技项目合同,制订项目指标及管理办法,确定承担项目人员,按科技项目实施的优劣决定报酬的高低。
6、农牧林业科研、推广单位要以市场经济和农牧林业产业化为目标,调整农牧林业科技结构,建立农牧林业试验创新、示范开发和推广服务三个层次的新体系。
州级农业、畜牧、林业、牧机等科研单位要坚持以科研为主的方向,以试验创新为重点,突出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开发科技新产品,提高创新能力,占领技术市场,建立州级农、牧、林业试验创新体系。积极推动85%以上的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开展农牧林业综合开发。对内实行技术承包制,对外实行有偿技术服务,达到责权利统一。
州级农业、畜牧、草原、林业、牧机等技术推广单位要以州上确定的支柱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创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技术集成、措施配套、效益显著的农、牧、林业科技示范区,建立农牧林业示范开发体系。要与县、乡、村各类服务组织合作,构成技农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科技服务网络。
县、乡农业、畜牧、林业、草原、农牧机等技术推广单位,以推广各种适用技术、培训农牧民、开展技物结合的经营服务活动为重点,以推广、普及、效益为中心,提出任务,承包项目,明确指标,全程服务,建立农、牧、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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