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 酒泉市人事局 酒泉市林业局 文件 酒人事〔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农林)局,市林业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事厅、林业厅《甘肃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甘人发〔2006〕23号)和酒泉市委印发《酒泉市贯彻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实施办法》(市委发〔2007〕28 号)、《酒泉市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市委发〔2007〕2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林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推进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甘人发〔2006〕4号),研究制定了《酒泉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酒泉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酒泉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事厅、林业厅《甘肃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甘人发〔2006〕23号)和《酒泉市贯彻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实施办法》(市委发〔2007〕28 号)、《酒泉市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市委发〔2007〕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省人事厅《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甘人发〔2006〕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林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酒泉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简称“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林业发展和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林业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从2006年到2010年在全省林业领域开展较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我市计划培训中高级林业专业技术人才达1000 人次左右,使各类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林业继续教育网络体系,丰富和充实林业继续教育教学资源,为推进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紧跟世界林业科技发展前沿,加快我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着力提高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二)结合实际,按需施教。按照现代林业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林业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增强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突出重点,带动整体。以中高级人才为重点,优先培训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带动整个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改革创新,注重质量。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强化服务体系,创新继续教育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