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白银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建立一支适应白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发〔2006〕4号)和《关于公布200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科目的通知》(甘人通〔2007〕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1、专业课培训(每人每年至少7天或42学时)。根据国家人事部“653”工程实施方案和甘肃省“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专业课重点推进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等领域的知识更新培训。农业、林业、水利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上对口部门已下发的“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开展专业课培训。省上未制定“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的行业,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需求,开展专业课培训。 2、公修课培训(每人每年至少5天或30学时)。根据省人事厅的安排,2007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理解知识产权法对我国现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将产生的作用,了解不同国家知识产权法实施的渊源和趋向,有效运用该法律约束自我、保护自我。 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一书,严禁盗版教材和使用盗版教材,凡盗版教材和使用盗版教材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使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负责。市直各培训单位向市人事局征订。各县(区)直接向教材发行单位(甘肃省项目管理学会)订购(联系电话:0931—8482603 13919800907 13609376138;联 系人:范老师)。 二、培训对象、时间和形式 1、培训对象: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时间: 2007年6月开始,至 10月底前结束。 3、培训形式:专业课培训形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自行确定;公修科培训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集体讨论等多种学习形式。 三、考试、登记和验证 1、考试:各县(区)自主确定培训的考试形式。市直各单位在考试一周前将《白银市继续教育培训备案表》和培训人员名单(主要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联系电话:8246833)。 2、登记:培训考试结束后,各培训单位应在考试合格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作为完成200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依据。 3、验证:各县(区)自行确定每年《继续教育证书》的审验时间。市直各培训单位的证书审验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证书复验由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拟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需要,与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联系,确定复验时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区)人事部门、市直各培训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实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和学习效果的落实。培训所需费用应尽量从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并组织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的单位要本着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的原则,严格控制收费标准。 2 、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的作用。市、县两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按照“立足单位、面向行业、服务社会”的要求,主动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在核准的培训专业范围内,以知识更新培训为主要内容,为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