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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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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人事局
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的通知

(天人通[2007]52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人事(政工)科,部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的通知》(甘人通[2007]36号)精神,2007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仍然实行“菜单式”培训,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了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修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0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内容,省人事厅确定了以下科目:《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从和谐自我到和谐社会》、《甘肃省省情知识简明读本》、《21世纪干部学习力培训教程》、《创新思维开发》。
  为了有针对性地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可根据本县区本部门的实际,从省人事厅指定和的五个科目中任选一门进行学习培训(2006年已学过的科目,今年可另选其他科目学习)。经考试合格后视为完成2007年继续教育公修课学习培训任务。
  
二、培训对象和方式
  培训对象主要是企业、事业(含非国有制单位)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双肩挑”人员)。
  学习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自选,培训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按照省人事厅(甘人通[2005]77号、132号)文件规定,“对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含公修课和专业课)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待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后再确定等次”。
  2、各县区、各部门在安排此项工作时,要统筹兼顾,尽可能地把公修课和专业课同步按排,相互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72学时)。
  3、今年在全市继续教育公修课学习培训从5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下旬,各县区各部门安排培训计划,填报《200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花名册》,征订教材。第二阶段7月上旬至9月底为专业技术人员自学阶段。第三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底,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集中辅导、培训、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对考试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考。
  4、试卷由省上统一印制,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须交培训费、考试费20元,教材费按定价交纳,发票由省继续教育协会提供。为了减轻专业技术人员的负担,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从职工教育经费中给予补贴。
  5、培训考试结束后,各县区人事局、各基地要抓紧把学习培训情况认真填写到《继续教育证书》上,并做好证书复验工作。对填写不规范,或没有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的专技人员(含公修课和专业课),省上一律不验证。11月中旬各县区、各部门、各基地要对2007年继续教育公修课学习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市人事局继续教育科。(联系电话:8215513、8280440)
  6、根据《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28号令),对2006年在继续教育公修课考试中成绩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进行补考。补考时间为6月16日,补考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地点由各县区确定后,报市人事局继续教育科。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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